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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智库年度研究项目的通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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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3-04-23

作者:智库办     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
省直有关单位、科研机构、相关高等院校:

为进一步办好2023江西智库峰会暨国家级大院大所产业技术及高端人才进江西活动,推动省重点智库更好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,根据《江西省重点新型智库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赣宣办字〔2019〕5号)、《江西省智库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(赣宣办字〔2022〕1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就申报2023年智库年度研究项目通知如下。

一、申报时间

2023年4月21日至5月4日止。

二、申报对象

省重点高端智库、重点培育智库首席专家和研究骨干。

三、项目类别及经费

年度项目参照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,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立项,项目类别根据结项成果质量作重大、重点、一般课题认定,研究周期一般为6个月,原则上不超过1年。课题经费按照《江西省重点高端智库、重点培育智库经费使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赣宣字〔2022〕3号)和《江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》(赣社规字〔2022〕2号)执行,立项时拨付80%,课题结项鉴定通过后拨付20%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通过自主申报、集中评审等环节,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,结果经省委宣传部审定后下发立项通知书。

五、申报要求

省重点智库单位可面向社会邀请课题相关领域专家领题项目研究。年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(含)职务,熟悉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领域情况,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研究能力;主要研究人员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。每位首席专家、研究骨干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智库研究项目。已承担省社科基金各类项目(包括年度项目、专项研究项目、委托项目等)、省智库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。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组织精干力量,认真做好年度项目申报工作。对于申报质量不高、未通过专家评审立项的年度项目,择优委托相关领域应用对策研究专家开展研究,经费由课题对应省重点智库单位支出。年度项目完成和经费使用情况作为省重点高端智库、重点培育智库年度考核和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。

六、项目管理

省委宣传部会同省智库办按照工作要求和研究进度,采取集中调度、调研督导等方式,加强对年度项目研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。同时,按照《江西省智库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要求,做好相关研究成果的验收和结项工作。智库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研究任务,次年不再承担委托项目。

七、其他事项

省直有关单位、科研机构、相关高等院校受理本单位智库的项目申报工作,按要求将项目申请材料统一报送。纸质《江西省智库项目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一式8份和《江西省智库项目申请汇总表》1份,报送省社联智库处,联系人:甘卫东,0791-88592913,17770877706;地址:南昌市洪都北大道649号。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同时报送省委宣传部理论处、省社联智库处。电子邮箱:jxlilunchu2640@163.com;jxszkjs@163.com。本次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
1.《申请书》须用计算机填写,A3纸双面印制,中缝装订。严禁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,否则取消申报资格。

2.《申请书》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。


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

2023年4月21日





附件:

附件1:2023年智库年度研究项目选题.doc

附件2:江西省智库项目申请书.doc

附件3:江西省智库项目申请汇总表.docx

附件4:江西省智库项目《课题论证》活页.doc